通知
尊敬的家长您好:
接上级通知幼儿园为孩子办理《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》。
1、 险种《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》。
2、 对象:所有在园孩子。
3、 资金标准:自费40元/年,政府补助40元/年。
4、本次投保时间:2010年1月1日——2010年8月31日。
5、本次投保标准:自费25元/年,政府补助25元/年。
已经买过此保险的家长进行续费,续费所需资料:幼儿户口本复印件。
从未买过此项保险的所需材料:幼儿户口本复印件;1寸照片一张。(写好班级和姓名)
此次办理时间于下周一(12月21日)截至,请家长于下周一之前一定到班级教师处办理。